桌球比賽的基本規則包括:
開球規則。第一局開始前,球桌上的球排列成特定模式,包括花色和全色球的交替擺放,以及8號球的位置,開球玩家擁有首先擊球的權利,之後每局由上一局的勝者開球。
擊球順序和選球規則。玩家必須指定一組(花色或全色)作爲自己的目標球組,開球后,如果目標球組中有球落袋或觸邊,玩家可以繼續擊球,直到擊入下一個目標球或選擇另一組爲目標球組,如果開球無效,對方可以選擇擊球或要求重新開球。
犯規和處罰。開球時必須至少有1球落袋或4球觸邊框,否則視爲無效開球,開球后,如果母球(白球)落袋、出界或出現其他犯規行爲,需要重擺球重開,並且換對方開球,如果開球時8號球落袋或出界,不算輸局,判爲開球犯規,重擺球重開。
結束局比賽。通常當一方玩家打進8號球時,該局結束,如果8號球在未被指定袋口打進,則算贏。
這些規則可能會根據不同的比賽類型和規則集(如8球、9球等)有所不同,因此在實際比賽中應參照具體的比賽規則書或組織者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