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養,漢語詞語,拼音qì yǎng,具有多箇含義:
謂父母死亡,子女不得奉養。亦泛指尊者、長者死亡。這是“棄養”一詞的本義,即放棄奉養的意思。因爲人子應當奉養父母,所以父母死去稱“棄養”。
現也指把被丟棄的動物重新收養或不撫養老人、孩子等,這應當屬於“棄養”一詞的引申義或訛用。特別是關於不撫養老人、孩子的行爲,可能構成遺棄罪,需要負法律責任。
在寵物領域,“棄養”通常指因爲各種原因,寵物主人不再想養寵物,於是將寵物趕出家門或者帶出去扔掉。這是一種不負責任、不道德的行爲。較爲文明的處理方式是爲寵物找到新的領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