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和權力的區別如下:
行使主體不同。權利的行使是一般主體,而權力主要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處分方式不同。權利一般可以放棄和轉讓,而權力必須依法行使,不得放棄和轉讓。
推定規則不同。權利的推定規則爲“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爲”。而權力只以明文規定爲限,否則爲越權。
社會功能不同。權利一般體現私人利益,權力一般體現公共利益。
強制性不同。權利沒有強制性,權力具有強制性。
內容不同。權利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權力的內容是有限的,僅限於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賦予或獲得的事項。
權利和權力的區別如下:
行使主體不同。權利的行使是一般主體,而權力主要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處分方式不同。權利一般可以放棄和轉讓,而權力必須依法行使,不得放棄和轉讓。
推定規則不同。權利的推定規則爲“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爲”。而權力只以明文規定爲限,否則爲越權。
社會功能不同。權利一般體現私人利益,權力一般體現公共利益。
強制性不同。權利沒有強制性,權力具有強制性。
內容不同。權利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權力的內容是有限的,僅限於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賦予或獲得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