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溯期,也稱為訴訟時效,是指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追討債務的訴訟的有效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為三年。這意味著債權人應在債務到期後三年內提起訴訟。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沒有約定具體的還款時間,則訴訟時效從債權人要求還款且給予債務人寬限期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債權人未要求還款,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債務人明確表示不還款,訴訟時效從聲明之日起算。如果債務分期履行,則訴訟時效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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