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的法律規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該法條明確指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如果情節嚴重,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此外,《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為處理此類案件提供了更詳細的法律指導。根據該解釋,如果誹謗信息在網路上大範圍流傳,引發大量低俗評論,對網路公共秩序造成嚴重衝擊,且符合「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規定,那麼該案件符合立案標準,應當由檢察院提起公訴。這表明,在特定情況下,誹謗罪不僅是對個人名譽的侵害,也可能構成對社會秩序的危害,從而引起法律更嚴厲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