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辯狀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作爲民事訴訟中的被告(或被上訴人),在收到原告(或上訴人)的起訴狀(或上訴狀副本)後,在法定期限內,針對原告(或上訴人)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進行回答和辯駁時使用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