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關於託運行李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託運行李的重量和尺寸限制。託運行李箱的體積限制為長寬高控制在100cm、60cm、40cm內。頭等艙旅客可免費託運的行李重量上限為40公斤,公務艙為30公斤,經濟艙為20公斤。
禁止託運的物品。包括槍枝、軍用或警用器械、管制刀具等具有威懾力的器具,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機、煙花爆竹等),以及國家明文規定的其它禁運品。
隨身攜帶與託運物品的要求。旅客需要憑藉有效票託運行李,行李包裝完好,能在正常操作下裝卸和運輸。行李上需寫明姓名、電話以及詳細地址。託運行李內不得夾帶現金、珠寶、有價證券、貴重物品、數碼電子產品、易損壞、易腐物品等。
特殊物品的運輸。如攜帶的行李體積過大或超出航空公司規定標準,需前往值機櫃檯或超大行李託運處辦理託運手續。特殊物品如小動物、運動員使用的運動器材、演出團體的演出道具等的運輸,需要在訂座時提出申請。
超重行李的處理。超重行李的處理方式通常由航空公司自行規定,可能會收取額外費用。
這些規定是為了確保飛行安全,同時也是為了保護旅客的合法權益。在出行前,建議旅客詳細諮詢和了解具體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