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目的地是指吸引旅遊者進行觀光遊覽、休閒度假和會議展覽等活動的空間區域。
旅遊目的地通常具備吸引性、舒適性、可達性和提供附屬服務的特點,可以是一個具體的地理位置,如一個國家、城市或島嶼,也可以是多個地點通過某種形式聯合起來形成的複合旅遊地域。旅遊目的地不僅包括自然景觀、歷史文化遺產等旅遊資源,還涵蓋旅遊專用設施、基礎設施和其他相關條件。從行銷管理和市場供給的角度來看,旅遊目的地不僅是地理位置的集合,還是將旅遊規劃、行銷、法律和政策制度框架結合在一起的功能實體。從旅遊者的需求來看,旅遊目的地是具有某種吸引力的地理區域,能為遊客活動提供設施和服務,並有相對完整的法律法規、規劃發展、行銷管理體系。因此,旅遊目的地的概念內涵豐富,不僅涉及物理空間,還包括服務、設施和管理體系等多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