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通常是指漢字中以「氵」為部首的部分,例如「河、海、汀、匯、漢、江、灃、沐、沛、沐、沙、沃、涵、港、湘、渤、溫、潮、潭、潘、澈、瀾、澄」等字。在漢字結構中,這些字的主體部分可以辨認出是「水」部首,且沒有其他部首可用時,也會被歸類為「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