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之靡途"中的"之"主要有以下幾種含義:
表示領有、連屬關係,如"赤子之心"。
表示修飾關係,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代詞,代替人或事物,如"置之度外"、"等閒視之"。
虛用,無所指,如"久而久之"。
往,到,如"吾欲之南海"。
這;這個。他(她,它);他們。其,他的。用於自稱或對稱。指代處所。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相當於現代漢語的助詞「的」。
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作為賓語前置的標誌。用以調整音節或表示提頓,沒有實在意義。古代也常用於姓名之間。相當於「於」。相當於「諸」,之於。相當於「以」。與;和。相當於「而」。
因此,"求之靡途"中的"之"可能是表示領有、連屬關係,也可能是用在主謂結構之間,或者是代詞代替人或事物,具體含義需要結合上下文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