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的原因多種多樣,通常可以分爲自然因素和人爲因素兩大類。
自然因素包括:
地殼運動:如地震、火山活動等,這些活動會導致地面發生凹陷而發生沉降。
氣候變化:全球氣候變暖可能導致冰川消融,從而引起海平面上升,導致地面相對下沉。
地質構造作用:如新構造運動,可能導致地面隨基底面升降。
自然因素:如構造下沉、地應力變化及土體自然固結等。
人爲因素則包括:
過量開採地下水:大量抽取地下水會導致地層內的氣、液壓降低,土粒間有效應力增加,地層壓密,形成區域性地面沉降。
採掘固體礦產:礦山塌陷多分佈在礦山的採空區,以採煤塌陷最爲突出。
抽取地下氣、液體:因各種目的而進行的淺層疏幹排水和抽取深層的氣、液體,使地層內的氣、液壓降低,土粒間有效應力增加,地層壓密,形成區域性碟形窪地。
建築物附近有大型的機械設備施工:地基震動可能導致建築地基出現變形,造成沉降。
建築周圍有比較大的開挖工程施工:故土流失可能導致地基下降。
周圍有比較大面積的重物壓制了地基:使地基變相,從而帶動了地基的沉降。
此外,還有其他因素如地面鬆散地層或半鬆散地層在重力作用下發生沉降,特殊基礎處理不當,基礎遇水變軟溼陷,地下工程施工擾動,圍護結構位移造成圍護內沉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