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關的實施細則,未系安全帶的處理方式取決於具體情況。以下是詳細的處理方式: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
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元。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車輛通行高速公路時,乘車人不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20元。
在城市市區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駕駛機動車,乘坐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經指出後立即改正的,口頭警告。
這些規定旨在提高駕駛安全,保護乘客和駕駛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