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警告:適用於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情節輕微,違法後態度較好的人。警告具有強制性,並遵循處罰程式。
罰款:要求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也稱治安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嚴重的人,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重的一種處罰。
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被處罰的主體因此失去了繼續進行某種活動的資格。
限期出境或驅逐出境:適用對象僅限於外國人,且屬於附加處罰,一般不得獨立適用。
以上處罰方法會根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的性質和危害的程度、罰款的有效性等來設定。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適用的處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