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主要職責和角色如下:
審理和裁決案件。法官首要職責是查清案件事實,聽取雙方當事人發言,並結合庭外調查取證,儘可能恢復案件真相。
正確適用法律。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法官需運用法律專業知識,確定適用的法律條款,確保判決合法公正。
獨立和中立。法官在審判過程中應保持獨立和中立,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擾,包括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的影響。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法官需定紛止爭,維護社會公共正義,確保法律得到正確執行和適用。
此外,法官還可能參與法院的管理工作,如審批案件、參加會議、協調部門關係等。在不同類型的法院中,如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軍事法院等,法官的職責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