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餘公積是企業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一部分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取比例通常爲稅後利潤的10%,但這個比例可能因企業類型或地區政策有所不同。當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金額達到企業註冊資本的50%或以上時,企業可以選擇不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的主要用途包括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轉增公司資本(轉增時所留存的該科目餘額不得少於轉增前註冊資本的25%)。法定盈餘公積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旨在確保企業的穩定發展和應對可能的經營風險。
法定盈餘公積是企業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一部分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取比例通常爲稅後利潤的10%,但這個比例可能因企業類型或地區政策有所不同。當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金額達到企業註冊資本的50%或以上時,企業可以選擇不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的主要用途包括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轉增公司資本(轉增時所留存的該科目餘額不得少於轉增前註冊資本的25%)。法定盈餘公積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旨在確保企業的穩定發展和應對可能的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