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實和客觀現象
法律事件是指那些不以個人或權利主體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法律事實和客觀現象。
這些事件通常包括自然現象,如時間的流逝、自然災害、人的死亡和出生等。有些法律事件雖然看似由人的行為引起,如縱火、兇殺,但其產生的法律後果與這些行為的發展結果相關,而非行為本身。例如,不論死亡是由自殺、他殺還是自然原因造成,其最終結果都是死亡,這個事件在法律上具有相同的意義。這些事件都能引起權利和義務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例如,自然災害可能導致所有權或保險關係的變更,而人的出生則可能產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關係。
法律事件可以進一步分為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社會事件通常指社會上發生的難以預料的重大變動,而自然事件則是由自然規律引起的現象。這些事件對特定的法律關係主體而言是不依其意志轉移的,但可能導致其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