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特徵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國家制定或認可。法律是由國家機關按照一定程式制定的,或者國家對既有的社會規範(如習慣法)給予官方認可。這表明法律體現了國家意志。
普遍約束力。法律對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即法律規範對所有人都適用,要求人人遵守。
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法律的實施依賴於國家的強制力,包括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這些機構負責執行法律並對違法行為進行制裁。
規範權利和義務。法律明確規定了人們的權利和義務,是調整社會關係和行為的重要規範。
明確性和形式合理性。法律規範的表述是明確的,不模稜兩可,且其設定、表述和適用符合社會成員的正常理性水平和行為能力,可以為社會成員所理解和實踐。
這些特徵共同構成了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的核心要素,使其區別於其他社會規範如道德、習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