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具體外部表現形態
法律形式,也稱為法律淵源,是指法律的具體外部表現形態,包括制定法與非制定法、立法機關制定與政府制定等,具有不同的效力意義和作用。以下是一些具體的法律形式:
書面形式。法律內容的明確書面表達,如法律條文、判決書等。
程式形式。包括法律實施流程、行政程式或審判程式等,這些程式規定的條款具有法律效力。
實踐行為形式。通過實際行為表達法律內容,如慣例、政策等。
口頭形式。以口頭形式表達或解釋法律內容。
表象形式。通過形象方式表現法律,例如交通信號燈。
此外,中國的正式法律淵源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