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特徵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國家制定或認可。法律由國家權力機構負責制定和認可,這標誌著法律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具有官方權威和正式地位。
普遍約束力。法律對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即法律對所有人都適用,必須遵守。
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法律的實施依賴於國家的強制力,這意味著如果違反法律,可能會受到國家的懲罰或制裁。
調整權利和義務。法律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規範人們的行為,明確社會成員之間的權利關係。
明確性和形式合理性。法律規範的表述應當是明確的,邏輯上是連貫的,以確保社會成員能夠理解和遵循。
可訴性。法律可以用於法庭裁判案件,具有可裁判性和可爭訟性,這增加了法律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以上特徵共同構成了法律作為一種特殊社會規範的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