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法拍怎麼定價

法院在確定法拍物品的定價時,通常會遵循以下幾種方式,並且有明確的先後順序:

雙方議價: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可以協商確定拍賣物品的價格。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法院會將這一協商價格作為拍賣價格。然而,這種方式在司法實踐中很少見。

定向詢價:法院向政府相關部門(如房屋稅務局)發出詢價通知,以獲取拍賣物品的指導價格。例如,對於房產,法院會向房產所在地的房產局詢價。

網路詢價:利用網路大數據,法院向多家網路評估公司發出詢價函,這些公司會根據大數據提供評估報告。這種方式快速且不收費,但主要適用於房屋和車輛,且可能存在價格不準確的問題。

委託評估:法院委託專業的評估公司到拍賣物品現場進行評估,這種方式的收費較高,評估報告的製作時間較長。

在確定價格的過程中,法院首先會組織雙方當事人商議財產的參考價,並以此確認拍賣的起拍價。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提交的書面議價結果將作為參考價。如果議價不成,法院會考慮其他方式來確定參考價。如果財產有計稅基準價、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法院會進行定向詢價。如果不滿足定向詢價條件,但財產適合網路詢價,法院會在司法網路詢價平台進行詢價。最後,如果無法通過議價、詢價或網路詢價確定價格,法院會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好參考價後,一般直接將參考價作為一拍的起拍價,或適當下浮後作為起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