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指的是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產,這些房產通常是因為業主涉及法律糾紛而無法償還債務,或者是因為其他法律原因被法院查封並決定進行拍賣。以下是關於法拍房的一些關鍵點:
保證金:
保證金的數額由人民法院確定,但不得低於評估價或市價的百分之五。
競買人必須預交保證金才能參加競拍。如果未交納保證金,將不得參加競買。
拍賣成交後,買受人預交的保證金將充抵價款。未成交的情況下,保證金應在三日內退還給競買人。
拍賣通知:
人民法院應在拍賣五日前通知當事人、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或其他優先權人。
優先購買權人經通知未到場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購房資格:
人民法院組織的司法拍賣房產活動受房產所在地限購政策的約束。
競買人必須具備購房資格,並在參與競拍前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如果買受人虛構購房資格參與拍賣並成交,該拍賣行為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並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拍賣公告與展示:
拍賣人應於拍賣日七日前發布拍賣公告,明確拍賣的時間、地點、標的及參與競買的手續等事項。
保留價:
拍賣應確定保留價,首次拍賣時不得低於評估價或市價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通過以上關鍵點,我們可以看到法拍房的整個流程涉及到多個法律和行政程式,確保了拍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