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健全完善立法。這包括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以及確保法制統一和體系完備。
堅持依法行政。行政決策應合法、行政行為應合理、高效,並明確權責,確保統一。
政務公開。確保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嚴格公正司法。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樹立司法權威,並充分發揮司法民主。
加強制約監督。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確保法律得到正確執行。
自覺誠信守法。政府和公民都應遵守法律,誠信守法。
繁榮法學事業。促進法律學識的發展,為法治建設提供理論支持。
立法應反映人民意志和需求。確保每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並得到人民擁護。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在立法和執法過程中體現這些原則,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治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確保法治的建設與發展經濟和社會進步相協調,不脫節。
這些要求共同構成了法治建設的基礎,旨在建立一個公正、透明、高效的法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