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諺,也稱為法律格言,是諺語的一種形式,通常用於表達法律原則或法律精神。它以簡潔的語言傳達複雜的法律概念,類似於詩歌中的精練表達,既言簡意賅又含蓄深刻。法諺不僅限於景觀或情感的表達,而是蘊含著法律原理和規則,常常以韻語的形式出現,讀來趣味盎然,易於記憶,與枯燥的法律條文形成鮮明對比。因此,學習法律的人往往以閱讀法諺為樂。
法諺在全球範圍記憶體在,不同國家的法諺數量有所不同。例如,十五世紀的德國曾有一萬二千三百九十句法諺集出現,而帝國學士院也出版了包含三千六百九十八句法諺的集子。儘管常見的法諺多以拉丁文寫成,但拉丁法諺並不完全等同於羅馬法諺,這兩者之間存在區別。
法諺的主要來源是司法實踐,包括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它實現了從法律語言到日常語言的轉換,將法律知識轉化為生活常理和經驗,體現了「法諺源於生活」的理念。這種轉換有助於將複雜的法律概念以易於理解的方式傳達給更廣泛的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