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解決方式
法院仲裁是一種爭議解決方式,指的是雙方當事人根據仲裁協定,自願將爭議提交給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進行裁決。
在法院仲裁中,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如仲裁員或調解員,來對爭議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仲裁不同於訴訟和審判,它需要雙方的自願參與,不涉及強制調解,是一種自願型公斷,更加注重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和協商,具有更高的靈活性和自主性。同時,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和執行。
爭議解決方式
法院仲裁是一種爭議解決方式,指的是雙方當事人根據仲裁協定,自願將爭議提交給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進行裁決。
在法院仲裁中,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如仲裁員或調解員,來對爭議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仲裁不同於訴訟和審判,它需要雙方的自願參與,不涉及強制調解,是一種自願型公斷,更加注重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和協商,具有更高的靈活性和自主性。同時,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