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的主要工作職責包括:
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和執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監管轄區內的水上交通,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和登記。負責船舶和海上設施的法定檢驗和發證工作,確保船舶符合安全和技術標準。
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負責制定和執行防治船舶污染方案,監測和治理船舶污染,保護水域環境清潔。
船員、引航員、校正員資格培訓、考試發證管理。負責適任資格培訓、考試發證管理,確保船員資質符合要求。
通航秩序和通航環境管理。負責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環境,保障航道安全。
海事執法監管。包括對海洋船隻、安全設施、海上工程、海上污染治理等進行監督執法。
海事救助和應急救援。負責海上船隻遇難、海災事故的救助和海上應急救援工作。
國際海事合作。負責與海事管理機構的國際組織進行交流合作,參與國際海事法和公約的事務。
海事局通過執行這些職責,有效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護水域環境,維護國家海上主權和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