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查驗通常包括機檢、人工檢和機檢轉人工檢三種方式:
機檢:使用技術檢查設備,如X光機,對貨物進行透視掃描,分析貨物的實際狀況是否與申報內容相符。這種方式適用於集裝箱裝載的大宗單一商品、不宜直接開拆的商品、有夾藏嫌疑的商品和危險品等貨物。如果貨物屬於這些範圍,貨主可以向海關提出機檢查驗的要求。
人工檢:由海關工作人員攜帶武警,與報關行或貨主一同前往指定場所查驗貨物。人工查驗包括外形查驗、開箱查驗和徹底查驗三種方式:
外形查驗:對外部特徵直觀、易於判斷基本屬性的貨物的包裝、運輸標誌和外觀等狀況進行驗覈。
開箱查驗:將貨物從集裝箱、貨櫃車箱等箱體中取出並拆除外包裝後對貨物實際狀況進行驗覈。
徹底查驗:對貨物逐件開箱(包)查驗,詳細驗覈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重量、原產地等方面的狀況是否與申報相符,適用於有走私違規嫌疑的貨物。
機檢轉人工檢:在機檢過程中,如果存在無法看清貨物的情況,需要進一步開箱進行人工查驗覈實。
海關選擇查驗的方式是根據貨物的具體情況、人工或系統做出的查驗指令以及相關的政策要求等共同做出的決定。查驗操作可以分爲人工查驗和設備查驗,海關可以根據貨物情況以及實際執法需要,確定具體的查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