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爵位分為宗室爵位和功臣爵位兩大類。具體如下:
宗室爵位。共分為十四等,包括和碩親王、世子親王、親王爵位繼承人、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其中,和碩親王、世子親王、親王爵位繼承人屬於超品級,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屬於品級,其餘為將軍級別。
功臣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個等級,每個等級又分為一等至三等,此外還有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等爵位。功臣爵位中,公、侯、伯為超品級,子爵為正一品,男爵為正二品。
清朝的爵位繼承制度較為複雜,部分爵位可以世襲罔替,如禮親王、鄭親王等多位親王和順承郡王、克勤郡王等鐵帽子王爺。而大多數宗室成員的爵位繼承速度較快,但也有嚴格的限制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