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四大冤案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案件: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此案發生在清末,涉及餘杭士子楊乃武與房客之妻畢秀姑(被稱為「小白菜」)之間的情感糾葛,以及餘杭知縣劉錫彤為保護兒子而製造的冤案。
名伶楊月樓案。此案是因名伶楊月樓與一商家女子的婚姻引起的官司,涉及良賤不婚的禮法,最終導致楊月樓被誤判。
張汶祥刺馬案。此案是清朝末年著名的刺殺案件,涉及複雜的政治和私人恩怨。
淮安奇案。此案涉及嘉慶年間淮安發生的水災和隨後的賑災貪污案,一名官員前往調查時被發現被毒殺,此案揭露了當時官場的腐敗。
這些案件不僅因各自的情節而引人注目,也反映了當時社會的司法不公和官場腐敗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