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後宮妃子等級制度非常嚴格,共有八個等級,依次為皇後、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各等級的具體情況如下:
皇後。位於後宮之首,是皇帝的正室,享有最高的地位。
皇貴妃。僅次於皇後,設1名,相當於側位皇後。
貴妃。一般立有三人,三品職位。
妃。一般立有四人,四品職位。
嬪。設6名,五品職位。
貴人。不限制人數,六品職位。
常在。不限制人數,地位高於答應。
答應。不限制人數,地位最低。
這些等級不僅反映了妃嬪在後宮中的地位,也決定了她們的待遇和責任。例如,嬪位以上的妃嬪可以有自己的住所,並撫養自己的子嗣。而晉級的難度也很高,需要通過一系列的考核和皇帝的恩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