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滓洞集中營內使用的刑具種類繁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皮鞭:用於抽打身體,造成肉體傷害。
烙鐵:用於燙傷皮膚,造成嚴重疼痛。
鎖鏈:用於限制囚犯的行動自由。
手銬:固定囚犯的雙手,限制其活動。
老虎凳:一種通過增加身體壓力來折磨囚犯的裝置。
鋼鞭:類似於皮鞭,但更加堅硬,傷害性更大。
撬槓:用於對身體施加壓力,造成身體傷害。
竹筷子:可能用於插入指甲縫或其他身體部位,造成疼痛。
狼牙棒:一種帶有尖銳突起的棍棒,用於擊打身體。
電椅:通過電流刺激身體,造成痛苦甚至生命危險。
美式手銬:一種特殊設計的手銬,可能用於增加囚犯的束縛感。
這些刑具的使用,不僅體現了國民黨特務機關對革命者的殘酷對待,也反映了當時社會背景下對革命者的壓迫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