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私有化的流程通常涉及以下步驟:
提出私有化建議。私有化通常由控權股東發起,他們向其他小股東提出全數購買股份的要約,這可以是現金或證券方式,有時附有現金選擇權。
股東大會審議。私有化建議必須向股東發出公布,並符合《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和公司法的投票規定。以香港為例,私有化安排需獲得至少75%出席股東大會的無利害關係股東的通過,且反對票不得超過所有無利害關係股東的10%。
滿足私有化條件。私有化完成前需滿足特定條件,如獲得足夠數量的股東同意,或在特定情況下,如H股公司,需獲得超過90%的獨立股東同意。
監管機構審批。根據香港證監會的《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私有化提議需向香港聯合交易所申請撤銷上市地位,在此過程中,還需滿足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資金安排和股東溝通。在私有化過程中,資金安排和股東溝通是關鍵,同時,私有化價格溢價的確定也需要仔細考慮。
港股私有化的方式主要有兩種,要約收購和協定安排,其中,要約收購是更常見的方式,協定安排則相對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