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模式是一種將商業保險引入社會保障體系的創新實踐,具體表現為:
機構職能調整與財政投入增加。湛江市將負責城鎮居民和職工醫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與原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的衛生部門進行職能合併,由社保部門統一主管城鄉居民的醫保管理,避免了資源浪費。此外,湛江市持續增加對社會基本醫療保障的財政投入,從2006年的1.1億元人民幣上升到2010年的7億元人民幣,為湛江模式提供了重要支撐和前提條件。
引入商業保險公司。湛江市政府通過引入商業保險公司,利用其專業的管理經驗和技術網路,有效減少了管理成本,控制了醫療費用的上升,提高了醫院效率。保險公司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提供一體化管理和服務,包括建立「一體化諮詢服務平台」和「一體化支付結算平台」,實現病人診療費用結算信息在保險公司、社保部門和定點醫院之間的共享。
政企合作與商保社保融合。湛江模式實現了政企分離,並在更高層次上實現了政企合作。通過這種合作,民眾在不多出一分錢的情況下,獲得了更大的保障。這種「統一政策、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的商保社保合作新模式,對完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
湛江模式的成功實施,標誌著中國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方面邁出了具有示範效應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