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法,也稱為假說演繹方法,是一種科學研究方法,它基於假說通過邏輯推理得出結論,並經過嚴格的邏輯證明和實踐檢驗來轉化為科學理論。演繹法是一種從普遍性結論或一般性事理推導出個別性結論的論證方法,其思維運動方向是由一般到個別,由抽象到具體。
演繹法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論,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大前提是一般性知識,小前提是具體事物,結論則是基於這些前提推導出的論點。演繹法在數學和邏輯學中套用廣泛,例如在幾何證明中,常見的公理或定理被用作大前提,然後通過邏輯推理來證明特定的幾何關係。
使用演繹法時,所依據的一般原理必須正確,並且要與結論有必然的聯繫。如果大前提或小前提不正確,或者兩者之間缺乏邏輯聯繫,那麼得出的結論可能也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