挫折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
客觀原因,也稱爲外部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自然因素包括由於非人爲力量所造成的時空限制、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生老病死等。社會因素主要指個體在社會生活中所受到的政治、經濟、道德、宗教、習慣勢力等制約因素,如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道德的、法律的、宗教的,等等。
主觀原因,也稱爲內部原因,主要是個體自身的一些因素,包括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生理因素包括個體與生俱有的身材、容貌、生理缺陷及健康情況等所帶來的限制。心理因素是指個體的心理特點和心理水平,如需要、動機、理想、信念以及能力、氣質、性格等所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