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可以滅火的主要原因包括水的物理和化學性質。具體如下:
冷卻作用。水在接觸到高溫的火焰或燃燒物質時,會迅速轉化爲水蒸氣,這一過程需要吸收大量的熱量,從而降低了燃燒物的溫度,使溫度降至着火點以下,實現滅火的目的。
窒息作用。水轉化成水蒸氣後,可以包圍在燃燒物周圍,隔絕空氣,減少或阻止空氣接觸燃燒物,由於缺乏氧氣,火勢會逐漸減小直至熄滅。
稀釋作用。對於某些液體火災,水可以稀釋液體的濃度,降低其燃燒強度。
乳化作用。在特定情況下,如使用噴霧狀水撲救油類火災時,可以減少可燃液體的蒸發量,從而降低其燃燒強度。
衝擊作用。高壓水流強烈衝擊燃燒物和火焰,可以衝散燃燒物,顯著減少燃燒強度甚至直接熄火。
此外,水本身不可燃且化學性質穩定,對環境相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