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證是一種審計程序,主要用於證實財務報表中某些關鍵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發現潛在的錯誤或欺詐行爲。以下是函證的主要目的和原因:
獲取獨立證據。函證可以幫助審計師獲取來自第三方的獨立證據,這些證據用於驗證客戶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從而提高審計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補充其他審計程序。函證可以作爲其他審計程序的補充,幫助審計師獲取更全面和準確的信息,結合多種審計程序可以提高審計效能和效果。
確認客戶陳述的準確性。函證用於確認客戶陳述的準確性,確保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發現潛在錯誤和欺詐行爲。通過向第三方發送函件,獲取他們的觀點和瞭解,從而發現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風險。
覈對賬項和經濟活動。函證法主要用於應收應付往來賬款的覈對,作爲確認債權債務的必要手段。
覈對證明材料。對於被審單位委託其他單位保管的財產,某些購銷業務與外來憑證,以及向被審單位的開戶銀行徵詢銀行存款與借款情況,函證都是重要的覈對確認手段。
因此,函證是審計實務中一箇不可缺少的程序,依靠它所收集的是證明力比較強的外部文件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