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也稱爲照護者或照料者,是指無償協助他人,特別是家屬、近親、朋友、熟人等,提供照顧、陪伴、醫療教育、援助和關懷的人。他們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到醫院陪伴生病的家人
照顧高齡或身心障礙的家人
代替自己關心遠方的父母
照顧繭居、不上學的家人
幫助年長者跑腿
照顧因不良嗜好而受苦的家人
教育身心障礙孩童
照顧者的角色和責任因文化和地區而異。在美國,照顧者通常指家庭成員,而在加拿大,他們可能包括無償爲失能或長期有健康問題的個體提供照料的人。在中國,照顧者定義相對狹窄,多限於家庭成員或在家裏提供照料的人。然而,爲了拓寬思路並整合照護力量,應該賦予照顧者一箇較寬泛的定義,即“爲他人提供照料的人”,這裏的“他人”可以包括因疾病或殘疾生活不能自理者,年幼的兒童、衰弱的成人和年邁的老人,以及朋友或保姆等。
照顧者的貢獻不僅限於日常生活照料,還包括提供醫療幫助、心理支持和社會參與機會。他們的工作對於維護家庭功能和社區凝聚力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