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下黑”這個成語最初的含義是指照明時,由於燈具自身的遮擋,在燈下產生一箇陰暗的區域,這個區域的特點是離光源很近。這種現象的物理原理是光在同一種均勻介質中沿直線傳播,因此光線照射不到的地方會形成影子。
隨着時間的推移,“燈下黑”這個成語的含義被引申和擴展,常用來形容以下幾種情況:
人們對發生在身邊的重要事物和事件反而沒有看見和察覺。
負責打擊非法行爲的機構內部可能存在非法行爲,例如緝毒機構的人員參與販毒,或公安人員參與黑社會等。
在表面看似簡單或光鮮亮麗的事物中隱藏着複雜和困難。
在某些看似危險或不安全的地方實際上可能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