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通常用於指代書籍的出版狀態,如初版、再版、三版等,表示書籍內容有所修正、刪改或增加。如果是重印書籍但內容未有變更,則不能稱爲新版次。在書籍的版權頁上,通常會註明版次和印次,例如“某年某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表示初版,如果書籍內容經過重大修改後再次印刷發行,版次和印次會重新計算。例如,如果第二次印刷時內容未變,則仍爲“第一版第二次印刷”;如果第三次印刷時內容經過重大修改,則稱爲“第二版第一次印刷”。
對於報紙,版次的概念有所不同,因爲它是由多箇版組成的出版物。報紙的版次排列有三種不同的方式:
每張報紙單獨摺疊,獨立排列版次。這種方式下,四個版的報紙摺疊起來,外頁的版是第1版,內頁左邊的版是第2版,右邊的版是第3版,翻動到外頁則是第4版。超過四個版的報紙,版次會連續排列,例如《人民日報》。
各張報紙重合摺疊,像書本排頁次一樣排列版次。這種方式下,例如《大河報》每份24個版,印成6張報紙,重合摺疊後的版次是:第一張報紙左邊的外頁與內頁爲1、2版,第二張報紙左邊的外頁與內頁爲3、4版,第三張左邊的外頁與內頁爲5、6版,依次類推。
綜上所述,版次的編寫方式根據出版物的類型(書籍或報紙)有所不同。對於書籍,版次反映了內容的變更;對於報紙,版次則與報紙的摺疊和排列方式緊密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