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筋搭接長度的確定需要考慮多個因素,具體如下:
受拉鋼筋的搭接長度不應小於300mm,受壓鋼筋的搭接長度不應小於200mm。
混凝土強度等級低於C20時,鋼筋的搭接長度應相應增加10d。
當混凝土在凝固過程中受力鋼筋易受擾動時,搭接長度宜適當增加。
兩根不同直徑的鋼筋搭接長度,按較細的鋼筋直徑計算。
對於直徑為12mm及以下的光圓鋼筋,以及軸心受壓構件內的任何直徑的縱向鋼筋,搭接長度不得小於30倍鋼筋直徑。
樓板板筋搭接長度應不小於板筋直徑的4倍或者100mm(以較大值為準)。
此外,還有規定如搭接長度的規範是指板鋼筋的搭接長度應當滿足一定的標準要求,具體可能根據《鋼筋連線與機械連線技術規程》等規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