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適用條件包括:
由同一機關制定:特別法和一般法應該由同一立法機關制定。如果不是由同一機關制定的,則不存在特別法優先適用的問題。
同一位階的法律規範:特別法和一般法應處於同一位階上,即它們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等級。這是因為特別法和一般法的適用主要針對的是同一位階的法律規範。
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當特別法的規定與一般法的規定存在衝突或不一致時,根據「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應優先適用特別法的規定。
總的來說,「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要求在具體法律事務中,當有特別法規定時,應優先適用特別法而不是一般法。這一原則有助於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和適用性,確保更具體、更特殊的法律問題能夠得到更妥當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