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價值是保險術語,指人壽保險單在退保時能夠獲得的退保金數額。
在長期人壽保險中,由於採用躉交保費或均衡純保費制度,保單項下積累了一定的責任準備金。當被保險人要求退保時,保險公司從責任準備金中扣除一定的退保手續費,餘額即作爲退保金(亦稱“解約金”)退還給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單,經背書後(依合同的規定,有時須經受益人同意)可轉讓,這種轉讓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並非更換被保險人。
現金價值通常體現爲解除合同時,根據精算原理計算出來的,由保險公司退還的那部分金額。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現金價值最大的作用就是其在退保時能拿回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