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是唐代詩人白居易創作的長篇敘事詩,作於唐憲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天,當時白居易四十五歲,任江州司馬。
白居易的這首詩通過對歌妓琵琶女高超彈奏技藝和不幸人生經歷的描述,揭露了封建社會官僚腐敗、民生凋敝、人才埋沒等不合理現象,表達了詩人對琵琶女的深切同情,也抒發了詩人對自己無辜被貶的憤懣之情。白居易的這首詩的創作背景與他的政治經歷密切相關。元和十年(815年),唐朝藩鎮勢力派刺客在長安街頭刺殺了宰相武元衡,刺傷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嘩。白居易當時任太子左贊善大夫,因上書言事,觸犯權貴,被貶為江州司馬。江州的州治在今江西省九江市,司馬是刺史的助手,實際上是中唐時期專門安置「犯罪」官員的職位,是變相發配到某地去接受監督看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