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伯的生涯角色理論中,一個人在其一生中扮演的六大角色依次是:
子女角色:作為子女,早期個體享受被父母的照顧,隨著成長成熟,要開始多花費一些心力陪伴父母,贍養父母。
學生角色:從4、5歲開始,學生角色逐漸加強,尤其在20歲以後大幅減少,但在30歲以後,尤其是45歲左右,學生角色可能再次出現,以滿足工作需要。
休閒者角色:這一角色在前期較平穩,直到65歲以後迅速增加,與退休有關。
公民角色:承擔社會責任、關心國家事務的責任和義務。
工作者角色:一般在25歲左右開始參加工作,這個角色將成為其生涯中最重要的角色,直到退休。
持家者角色:包括夫妻、家長、退休者等角色,涉及家庭生活的管理。
這些角色在個體的一生中相互交織,隨著年齡、生活階段和環境的變化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