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薪資的計算和支付方式如下:
產前假。如果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可以請產前假,最多兩個半月。這期間的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80%發放。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可以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80%發放。若再延長,工資按七成發放。
產假。女職工可以享受98天的基本產假,其中包括產前休息15天。難產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女職工可以領取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取決於女職工是否參加了生育保險:
對於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準為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重要的是要注意,生育津貼的實際金額可能與員工的產假工資不同。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高於生育津貼,則按產假工資支付;如果生育津貼高於產假工資,則差額部分補給員工,其餘歸企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