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和申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申述:
指對某件事進行全面、詳細的陳述。
用於日常生活和商務合作中,對某件事情進行說明和解釋。
申訴: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正確,向國家的有關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
是公民維護權益的一種方式,用於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法院或者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
申訴的對象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申訴的主體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申訴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但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期限,最新的司法解釋了申訴的期限,一般為刑罰執行完畢2年內。
綜上所述,申述是對事情的陳述,而申訴是對法律判決或裁定的重新處理請求。申訴的主體和對象有特定的限制,而申述則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