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險的保障內容主要取決於保險的類型,以下是兩種常見的癌症險及其保障內容:
重大疾病保險。這種保險通常覆蓋多種疾病,包括癌症。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被確診患有癌症,保險公司會按照合同約定的保額一次性支付保險金。這種保險適用於對癌症風險提供充分保障的情況。
防癌保險。這種保險專門針對癌症提供保障。除了覆蓋惡性腫瘤(如肺癌、胃癌、乳腺癌等),它還可能包括原位癌、特定惡性腫瘤、癌症手術金、癌症放化療保險金、癌症住院津貼、長期護理保險金、滿期保險金等。然而,並非所有防癌保險都覆蓋原位癌,有些保險可能只提供對惡性腫瘤的保障。
此外,如果希望擁有更全面的保障,還可以考慮補充一份百萬醫療保險。這種保險主要解決大病風險中的高額醫療費用,通常是費用報銷型產品。在保障範圍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治療產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費用,如自費藥、進口藥、ICU費用、門診透析等,都可以通過這種保險進行報銷。需要注意的是,這種保險通常需要先進行治療,後提交醫療單據進行報銷,且每年的累計賠付金額不超過保額,通常還有免賠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