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結婚需要準備的材料主要包括:
雙方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近期免冠照片。3張2寸(5*3.8cm)近期免冠合照,一般爲紅底。
婚姻狀況證明。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關係聲明。
離婚證明。若一方爲再婚者,需要準備離婚證或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
軍人證件。若一方爲現役軍人,還需攜帶軍人證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證明。房產證明、社保證明等,這取決於當地政策。
在準備過程中,確保所有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同時注意照片的尺寸和質量要求。不同地區的民政局可能會有一些具體的差異,建議提前向當地民政局諮詢並瞭解最新的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