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查驗時出現「查無此票」的提示可能有以下原因:
發票已經遺失或被盜。
發票被作廢,即過了失效期或被發票機具無效化。
出票方無法準備好發票數據,導致系統無法找到發票信息。
發票數據被篡改或遺漏,影響驗證準確性。
發票所屬地區稅務機關系統更新,未及時轉換髮票信息。
發票信息被錯誤錄入。
發票種類不對,例如將消費稅專用發票誤查為增值稅發票。
發票號碼錯誤,特別是稅控發票的號碼填寫錯誤。
發票開票時間距查詢當日超過5年。
輸入的查驗信息有誤。
開票方離線開票,發票數據未上傳至稅務機關。
發票是非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
如果排除上述原因後仍然無法查驗,可以聯繫稅務機關或開票方的辦稅服務大廳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