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和"得"都是結構助詞,用法如下:
的:
用在名詞性修飾語後面,表示所屬或描述事物的性質。
例子:敬愛的總理、珍貴的教科書、鳥的天堂、優雅的環境。
地: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前面,形成狀語,修飾動詞。
例子:高聲地喊、愉快地唱、嚴密地注視。
得: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面,形成補語,描述動作的結果或程度。
例子:走得很快、疼得直叫喚、理解得十分深刻。
特別地,當"de"的後面是「很、真、太」等這些詞時,一般用「得」。例如:「高興得一蹦三尺高」,這裡的「一蹦三尺高」雖然是表示動作的,但是它是來形容「高興」的程度的,所以也應該用「得」。